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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公司申請聘任專任工程人員登記乙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 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5/5/5
發文日期:2015/5/5
發文字號:府建管二字第1040049876號
主旨:貴公司申請聘任專任工程人員登記乙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 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復 貴公司104年4月28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;依申請書件所述,專任工程人員林極君受聘日為104年4月27日。
二、廠商資料:
(一)廠商名稱:工正營造有限公司。
(二)登記證書字號:綜甲Q字第A09943-000號。
(三)負責人:莊信煌(身分證統一編號:M1006*****)。
(四)營業地址:雲林縣台西鄉民權路11巷1之20號1樓。
(五)資本額:新台幣22,500,000元整。
(六)新聘工程人員:水土保持科技師林極(身分證統一編號:P1233*****;技證字號:第011270號;社團法人臺灣省水土保持技師公會會員編號258號)。
三、請於文到10日內攜帶營造業暨負責人印鑑、本函及領件人身分證,至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辦理相關證冊領取手續。
四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
五、本案僅就所附之書面資料認定,上開資料若與事實不符,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
正本:工正營造有限公司
副本:林極 君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、內政部中部辦公室營建業務、臺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、雲林縣政府行政處(請文書科刊登縣公報)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建管科